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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TRF風暴再起 銀行開辦新種衍生性商品改採事先審查制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9-08 20:37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 (2016) 年 3 月下旬時決議,為避免 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等造成投資人鉅額損失,這些「複雜性高風險外匯衍生性商品」必須經主管機關審核過才能銷售,央行、金管會今 (8) 日同步宣布,限縮「複雜性高風險外匯衍生性商品」可承作的範圍,9 月 11 日起,銀行開辦新種「複雜性高風險外匯衍生性商品」,將採事先審查制。

因應財委會決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及「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預計下週一生效。同時,中央銀行也配合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自 9 月 11 日起生效。

去年年中,人民幣重挫,掀起 TRF 風暴,立法院財委會於是在今年 3 月底做出決議,要求財金部會修改相關辦法。

金管會表示,9 月 11 日起,銀行開辦新種「複雜性高風險外匯衍生性商品」,除非商品的客戶對象是「專業機構投資人」、「高淨值投資法人(淨資產逾 200 億元)」,否則,一率從原先的事後備查,一率改採事先審查制。

至與「新種」商品的定義,尚未開放或開放未滿半年的新種商品,採事先審核制;至於開放已滿半年者,則維持採事後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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