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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規定今起出租車拒載甩客最高罰款200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從今天(4月1日)開始,由交通運輸部制訂通過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將正式施行。今后,出租汽車駕駛如果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還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從今天開始正式實施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是我國在道路運輸領域第一次按照國際通行的做法建立的從業資格制度,也是交通運輸部在接手指導出租汽車管理職責后頒布的第一部出租車管理規章。這個《規定》主要設定了考試、注冊、繼續教育、從業資格證件管理等四項基本制度。


《規定》指出,申請人必須具備比較嫻熟的駕駛技能,才能夠保證運營安全。而這次特別規定,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該符合兩個條件:首先,要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3年以上;另外,近3三年內沒有重大以上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規定》對于一些行為也做出了特別的要求,出租汽車駕駛員在運營過程當中不得有拒載、議價、途中載客、故意繞道行駛,出租汽車駕駛員有這樣一些違法行為的應當加強繼續教育;違法情節嚴重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對他進行延期注冊。如果發生這樣一些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行為,要由縣級以上的道路管理機構責令整改,并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中國廣播網)

(鄭文良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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