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庫藏股於101年1月28日買回期間屆滿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35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