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初審通過 雙卡利率上限降至15%
鉅亨網新聞中心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信用卡、現金卡循環利率不得超過15%規定,將在條文修正公布後六個月施行。(黃悅嬌報導)
立委陳根德等人提案修正銀行法第47條之1指出,民法第205規定約定利率上限為20%,目前
台灣定存年息只有1%左右,信用卡循環利率卻居高不下,國內現金卡、信用卡等「雙卡」利率多介在19%至20%之間,與國外相較明顯偏高,嚴重剝削經濟弱勢的卡債族,提案修正銀行法,將「雙卡」循環利率上限降至12%。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大方向贊成」,但希望不要降太多,他擔心銀行若因利率太低虧損不願承做,弱勢族群正常管道借貸無門,反而轉向地下銀行借貸「代誌大條」『大方向我贊成,但壓太低,他說18、17、16銀行借得到,壓太低銀行虧損他不做,跑去地下金融,代誌大條。』
經協商後,朝野同意折衷,銀行各項信用卡、現金卡循環利率年息不得超過15%,將於修正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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