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永生技:公告金管會核准本公司變更104年度現金增資案發行普通股為3,570仟股及每股發行格為140元暨補償作業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5 18:46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25
2.公司名稱:健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申請調降發行價格股數及調增發行股數,
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9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9948號函核准。
6.因應措施:因申請調降發行價格及調增發行股數,致已繳款之原股東、
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
一.適用對象: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年09月27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參與本次現金
增資之本公司員工。
二.申請期間:104年09月25日~104年10月04日。
三.申請方式: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依原認購價格160元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已無
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原現金增資
認股繳款書存查聯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及印鑑卡(舊戶者免繳),於
申請期間截止日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提出申請,逾期未送(寄)
達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仍維持原認購意願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返還因調降發行價格而溢繳股款之差額,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數x(原發行價格160元-調降後發行價格140元)】x【1+(繳款日至
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年利率%(註1)/365】
2.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無認購意願者,本
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數×原發行價格160元 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年利率%(註1)/365】
3.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開立支票及掛號郵寄或匯款方式退回繳
交之股款,並給付自繳款日至退回日應加計之利息。
五.本公司申請調降發行價格後,若仍未能募集完成,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
原股東或員工已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數×調降後發行價格140元 x【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年利率%(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依本特定方案公告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
算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承諾書
健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一○四年第一次現金增資
發行普通股乙案,業於104年09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5615號函申報生
效在案。因近期受到人民幣貶值及全球經濟低迷影響,導致國內外資本市
場劇烈變化,造成近日股市行情不佳,經考量實際募集資金狀況,為期能
完成此次資金募集,本公司業於104年09月22日經臨時審計委員會及臨時
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及調增發行股數,暨原股東及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
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郭富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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