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網站今天發佈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關於一律不得將企業經營自主權事項作為企業投資專案核准前置條件的通知》,規定,對於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前置條件。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智庫網(http://www.finet.com.cn)財華香港網(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