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車主被起訴嘀嗒拼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6 09:24
新京報訊 (記者林野)天津司機王先生注冊成為“嘀嗒拼車”司機后,在拼車過程中被運管部門處以扣車6天、款6000元的處。王先生認為“嘀嗒拼車”虛假宣傳,導致被處,將北京暢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暢行信息公司)訴至法院,索賠6538.61元。
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嘀嗒拼車方面建議車主,可憑藉軟件內的預設的行車路線和執法部門溝通。而天津運管部門表示無證就是非法運營,肯定要受處。
“拼車”換來單
來自天津的王先生介紹,今年6月21日,他在看到“嘀嗒拼車”的廣告宣傳后,其下載並注冊了該拼車軟件,經上傳本人駕駛證、行駛證及車輛照片,通過暢行信息公司審核后,王先生成為了一名“嘀嗒拼車”車主。
今年7月19日,王先生通過“嘀嗒拼車”接送一名乘客到天津市武清區城際車站途中被天津市武清區運管站人員攔停,並受到行政處,扣車6天,款6000元。
“也就10來塊錢,跟油費差不多”,王先生回憶,他被攔停后曾對執法人員再三解釋,自己是順路拉客,並非以賺錢為目的。后執法人員看到他手機上“嘀嗒拼車”軟件后,稱該軟件是違法的,認定他非法營運。
軟件明自稱合法
王先生,在注冊過程中,他曾經對拼車行為的合法性生懷疑,但通過讀軟件明“常見問題”中關於“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我拼到的是黑車嗎?”等相關解釋后,才打消了疑慮。此后,本互助原則,王先生在空時間利用該軟件拼車搭載乘客。
王先生就此認為,“嘀嗒拼車”在廣告宣傳、軟件明等處嚴重虛假宣傳,誤導欺騙消費者,構成欺詐。故訴至法院,要求暢行信息公司賠償車輛被運營部門款的直接經濟損失6000元、車輛扣留6天期間的折舊費用538.61元。目前北京朝陽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嘀嗒拼車”軟件明
“常見問題”摘錄
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
北京交通委員會於2014年1月2日,發布了京交法發[2013]290號《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為了保護合乘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區分了拼車合乘與非法運營車輛。拼車合乘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環保出行方式,是受交通委保護的合法行為。《意見》指出小客車合乘是指線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車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攤費用分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嘀嗒拼車合乘雙方均分攤行程所生的油、氣、電等費用,是完全遵照此《意見》制定的上下班互助型拼車方案。
車主 我會被交警部門認定為黑車嗎?
嘀嗒拼車是在《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指導下建立的拼車體系。秉承緩解擁堵,合理分攤,節能減排的政策方向,是北京市交通委積極倡導的出行方式。參加拼車的車主,以上下班順路為基礎,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運營車輛。乘客通過嘀嗒拼車APP進行線上支付,有效避免交警釣魚執法等誤會生。
乘客 我拼到的車是黑車嗎?
嘀嗒拼車是基於上下班順路的原則,對同路的乘客與車主進行匹配及推送。車主們和您一樣是從事不同職業的中國好鄰居,僅在上下班時發揮正能量,順路接送乘客。不是路邊隨叫隨到,以營利為目的專門拉客的黑車司機。嘀嗒拼車對所有車主均已經進行了嚴格認證。審查過行駛證、駕照、車況、保險等條件,確保乘客上下班路程安全。
[反應1]
天津運管部門:沒證件就是“非法營運”
“沒有相關證件上路從事拉客行為的私家車,都是不行的”,昨日,天津市交通委道路運輸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只要被抓到,就會被定義為“非法營運”。
就今年4月北京市出台《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鼓勵拼車。該工作人員表示,天津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台,並強調在目前情況下,私家車拉客肯定是不承許的。“如果出了事故,責任很難認定”。
根據北京市出台的《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北京市提倡合乘各方通過以簽訂合乘協議的方式來明確出行的線路乘車地點、安全責任、費用分攤等各自的權益利益,並且在合乘之前進行核對,確保行車的規範和安全。
按照檔案中規定的“拼車”,一是要順路,二是收取費用為成本的50%。但是不是“順路拼車”不能僅靠嘴,此前市交通委已明確提出“鼓勵相對固定出行路線的人,通過簽訂合乘協議,在確保行車規範和安全的前提下合乘出行”。
北京市交通執法大隊方面此前也發出提醒,這種拼車出行一定要以合乘協議來達成,如果沒有查到將受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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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拼車”:行車線路可證明非黑車
“(拼車)還沒有明文出來,但是也沒有明文它是不合法的,應當這個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嘀嗒拼車的聯合創始人、市場副總裁李金龍表示,該平台是依據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而誕生的一個App。
李金龍表示,所有“嘀嗒拼車”的車主和用戶,使用該軟件前都要預設路線,順路的乘客、車輛通過軟件匹配到一起,同時還要訂立協議。“就是一個合乘協議”,李金龍認為,這些就符合了相關意見中對順路、合乘協議的要求,確保行車規範和在安全的前提下合乘出行。
李金龍建議,車主可以憑藉軟件裏的行車路線,嘗試和執法部門進行溝通,“我走的是這條路,乘客也是這條路,那就不應該認定我隨意拉客跑活”。此外他認為,“嘀嗒拼車”定價只有出租車的一半,車主並不以盈利為目的。
李金龍也給出了建議,車主遇到此類問題,第一可以申請聽證,第二可以走行政覆議,最后可以走行政上的再次申請,“有這些流程以后,我相信執法部門也清楚大概的一些差別。”
■ 案例
“滴滴順風車”曾有司機被扣
拼車被扣的情況不只發生在“嘀嗒拼車”。據媒體報導,今年6月,司機田先生接送通過“滴滴順風車”載客,被執法人員以出租車非法運營為由扣押車輛。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對合乘有相對嚴格的要求,比如要簽訂合乘協議,操作過程中反對臨時搭湊。而田先生所載乘客目的地不同,其費用分擔也明顯高於成本費,甚至能與出租車相比。
就此事件“滴滴順風車”公關部周先生表示,“滴滴順風車”不以盈利為目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行為,是完全符合《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的互助型拼車方案。
■ 提示
節假日長途拼車出行需謹慎
記者發現,雖然目前的拼車軟件只支持同城拼車,但一些拼車網站則沒有地域限制。隨中秋、國慶節假日臨近,長途拼車也迎來高峰,記者在某拼車網站上,看到有不少“拼車”信息掛出。
有專家表示,在拼車尤其是長途拼車過程中,存在一些風險和隱患,比如乘客對駕駛人員和車輛保險的情況不了解,難以保障人身安全,在途中若發生糾紛,維權也存在困難。
專家建議,乘客在拼車前最好要與車主簽訂一份內容完備的拼車協議,另外,要讓車主出示他的駕駛證、行駛證、保單,包括交強險與商業險的保單,在拼車過程中,最好不要急於向車主支付拼車費用,安全準時到達后,再向車主支付拼車費用,這樣可以確保拼車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車主和司機方面,則要明確“拼車”所需的費用;明確發生交通違章造成款的分擔,以及車輛發生問題所帶來的維修費用的承擔;簽協議和買保險。
■ 律師法
拼車界定模糊有待法律保障
“雖然法律沒有禁止拼車,但相關規定又對運營資質提出了要求”,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認為,拼車和黑車界定模糊,還得有待法律保障。
王維維,目前就所謂的拼車,北京市有一個規範檔案,但是其他地方沒有;而對於車主王先生來,需要證明確實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拼車或合乘,也比較困難。他認為,在拼車過程中出現了車主被定性非法營運的情況,“嘀嗒拼車”平台有義務為車主行為做一個舉證或是明,或證明車主確實是一直運行在注冊的線路上。
此外王維維指出,拼車還存在法律責任界定問題。“萬一發生交通事故,由於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責任很難確認,乘載雙方難免發生爭議,而且這種爭議很難解決”,王維維表示,“拼車”確實帶來了很多便利,但還需要有法律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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