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餘額達壹仟萬元且達最近期財報淨值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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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1/03/0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肯林空調企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直接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228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48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4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96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436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184
5.計息方式:
依台銀外匯遠期放款利率計算,不低於取得成本。
6.還款之:
(1)條件:
短期借款,1年內償還
(2)日期:
自貸款日起算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89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1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公告資金貸與匯率以台銀賣出29.48計算.
(2)本公司101.03.02董事會通本次資金貸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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