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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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0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50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因應本公司營運發展,強化財務結構,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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