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達股份(002560)接待和推廣工作制度(2011年6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通達股份(002560)接待和推廣工作制度(2011年6月)
河南通達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廣工作制度
(2011 年 6 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范河南通達電纜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接待行為,加強公司對外接待及與外界的交流和溝
通,提高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
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述的機構調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過接受投資者、媒體、
證券機構的調研、一對一溝通、現場參觀、分析師會議、路演和業績說明會、新
聞采訪等活動,增進資本市場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原則
第三條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規范公司接待和推廣行為,在公司接受調研、
采訪、溝通或進行對外宣傳、推廣等活動時,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
性,改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良性關系,增進資本市場對公
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條 公司接待和推廣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公司人員在進行接待活動中,應嚴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開原則,不得實行差別對待政策,不得有選擇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
方式向特定對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開重大信息。
(二)誠實守信的原則:公司的接待工作本著客觀、真實和準確的原則,不得
有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貶低行為。
(三)保密原則:公司的接待人員不得擅自向對方披露、透露或泄漏非公開重
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內部刊物或網絡上刊登非公開的重大信息。
(四)合規披露信息原則:公司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對上市公
1
司信息披露的規定,在接待過程中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則: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接待人員
需著正裝、用語規范。
(六)互動溝通原則:公司將主動聽取來訪者的意見、建議,實現雙向溝通,
形成良性互動。
第三章 責任人和從職人員素質要求
第五條 董事會秘書為公司接待和推廣事務工作的負責人,公司證券部負責
接待和推廣事務具體工作,由董事會秘書直接領導。
第六條 公司從事接待工作的人員需要具備以下素質和技能:
(一)熟悉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等狀況,對公司有全面了解;
(二)具備良好的知識結構,熟悉證券、法律、財務等方面的相關知識;
(三)熟悉證券市場,了解各種金融產品和證券市場的運作機制;
(四)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
第四章 接待和推廣工作
第七條 原則上,公司在定期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項
公告前暫緩進行現場接待活動。公司將按規定在指定媒體上進行信息披露。
第八條 公司可以舉辦業績說明會、路演、分析師說明會、專題研討會、投
資者接待等會議,就公司的經營、財務等情況廣泛與投資者溝通和交流,僅限于
公司公開披露的信息,不得提供未公開的重大信息。公司出席會議人員包括公司
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必
要時可邀請保薦代表人等中介機構或者專門機構出席。
第九條 業績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可以同時采取網上直播的方式進行,
使所有投資者均有機會參與,并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活動時間、方式和主要內容
等向投資者予以說明。
第十條 在進行業績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前,公司應確定投資者、分
析師提問可回答范圍,若回答的問題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問題可以
推理出未公開重大信息的,公司應拒絕回答。
第十一條 業績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結束后,公司應及時將主要內容
置于公司網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對外披露。
2
第十二條 機構投資者、分析師、新聞媒體等特定對象到公司現場參觀、座
談溝通前,通過郵件、電話、傳真等方式進行溝通(見附件 1);待公司同意后,
將對來訪人員進行接待預約登記(見附件 2),并簽署承諾書(見附件 3)。
第十三條 現場接待分析師、證券服務機構人員、新聞媒體等特定對象由董
事會秘書統一負責。公司證券部負責確認投資者、分析師、證券服務機構人員身
份(查詢證券業協會公開資料、驗證身份證明),保存承諾書、身份證明等相關
文件。公司依照本辦法合理、妥善地安排參觀過程,避免參觀者有機會獲取未公
開信息。
公司必須由董秘和證券代表中的一人陪同參觀,并由專人對參觀人員的提問
進行回答。
第十四條 對于特定對象基于對公司調研或采訪形成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
新聞稿等文件,在對外發布或使用前應知會公司。公司應認真核查特定對象知會
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發現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基礎信息涉及未
公開重大信息、錯誤或誤導性記載的,應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應及時
發出澄清公告進行說明。
發現其中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應立即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時
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對外泄漏該信息,并明確告知在此期間不得買賣公
司證券。
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將與特定對象的溝通情況置于公司網站上或以公告的形
式對外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可以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投資者交流會、網上說明會等方
式擴大信息的傳播范圍,以使更多投資者及時知悉了解公司已公開的重大信息。
第十七條 公司實施再融資計劃過程中(包括非公開發行),向特定個人或機
構進行詢價、推介等活動時應特別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通過向其提供未
公開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認購公司證券。
第十八條 公司在進行商務談判、簽署重大合同等重大事項時(公開招投標、
競拍的除外),該重大事項未披露前或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向對方提供未公開重
大信息,公司應要求對方及參與人簽署保密協議(見附件 4),保證不對外泄漏
有關信息,并承諾在有關信息公告前不買賣且不建議他人買賣本公司證券。一旦
3
出現泄漏、市場傳聞或證券交易異常,公司將及時采取措施、報告深圳證券交易
所并立即公告。
第十九條 公司在股東大會上向股東通報的事件屬于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應
當將該通報事件與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同時披露。
第二十條 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與以下特定對象進行相關信息交流
時,一旦出現信息泄漏,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立即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
并公告:
(一)從事證券分析、咨詢及其他證券服務業的機構、個人及其關聯人;
(二)從事證券投資的機構、個人及其關聯人;
(三)持有公司總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關聯人;
(四)新聞媒體的新聞從業人員及其關聯人;
(五)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一條 公司建立接待活動備查登記制度(見附件 5),對接受或邀請
對象的調研、溝通、采訪及宣傳、推廣等活動予以詳細記載,由董事會秘書簽字
確認。至少應記載以下內容:
(一)活動參與人員、時間、地點;
(二)活動的詳細內容;
(三)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接受調研、溝通、采訪等活動,或
進行對外宣傳、推廣等活動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開重大信
息。
第二十三條 公司在接待和推廣活動中一旦以任何方式發布了法律、法規和
規范性文件規定應披露的重大信息,應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并及時進行
正式披露。
第五章 責任
第二十四條 公司接待人員及非合法授權人員違反本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
損害或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
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接受調研、溝通、采訪及宣傳、推廣等活動中違反本制度的,
4
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本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本制度如與日后頒布的法律、法
規、規范性文件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
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修訂時亦同。
河南通達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5
附件 1:
預約須知
一、預約方式:
1、您可以每周一至周五辦公時間電話預約。
聯系電話: 0379-67512588
聯系電子信箱:hntddlzqb@163.com 聯系傳真:0379-67512888
3、聯系地址:河南省偃師市史家灣工業區
4、聯系人:張治中(董事會秘書)
二、預約登記: 公司在同意接待后,與您協商并確認接待日程安排,并請您
提供問題提綱和相關資料。您需要填寫《現場接待預約登記表》和《承諾書》。
三、接待安排:
時間:非法定節假日的每周一至周五的 9:00-11:00,14:00-16:00。
6
附件 2:
河南通達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現場接待預約登記表
來訪時間: 接待:是( )否( )
來訪人員
來訪人員姓名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碼
來訪人員類型 投資者/證券機構/媒體/其他:
接待時間及地點
日程安排
關注內容
希望陪同人員
董秘意見
董事長意見
7
附件 3:
承諾書
河南通達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將對你公司進行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根據有關規
定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人(公司)承諾在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過程中不故意打探
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未經你公司許可,不與你公司指定人員以外的人員進行
溝通或問詢;
(二)本人(公司)承諾不泄漏在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過程中無意
中獲取的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不利用所獲取的未公開重大信息買賣公司證券
或建議他人買賣公司證券;
(三)本人(公司)承諾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調
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獲取的你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時披
露該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諾基于本次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形成的投資
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預測和股價預測的,注明資料來源,不
使用缺乏事實根據的資料;
(五)本人(公司)承諾基于本次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形成的投資
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礎信息的部分內容),在對外發布或使
用前至少兩個工作日前知會你公司;
(六)本人(公司)如違反上述承諾,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七)本承諾書僅限于本人(公司)對你公司調研(或參觀、采訪、座談等)
活動,時間為:_____________
(八)經本公司(或研究機構)書面授權的個人到你公司現場調研(或參觀、
采訪、座談等),視同本公司行為。(此條僅適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機構名義簽署
的承諾書)。
承諾人(公司): (簽章)
(授權代表): (簽章)
日期:
8
附件 4:
保密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當事方于 年 月 日簽署:
甲方:河南通達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鑒于:
(1)雙方擬進行項目合作,并正就該合作進行談判和接觸,以下稱“重大事
項”;
(2)雙方在此過程中,甲方會向乙方提供“未公開重大信息”(定義見下文),
供乙方對項目評估及是否決定進行上述合作時使用;
(3)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上述事項和信息進行保密。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承諾不對雙方以外的第三人泄漏本重大事項,直至甲方披露后。包
括談判和接觸的時間、地點、參與人、內容、進程、成果等。
2、本協議中所述之“未公開重大信息”系指本協議雙方就項目合作進行商務
談判過程中,由甲方通過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與項目及雙方
擬就項目進行合作有關的不為公眾所知曉并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及資料,包括雙方
擬進行合作的條件及雙方就項目進行合作談判之事實。
3、乙方承諾對甲方披露的未公開重大信息,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
未經過甲方許可而被披露給其他不相關的第三方。
4、乙方不得利用本次重大事項及未公開重大信息買賣甲方公開發行的證券,
也不得建議他人買賣甲方公開發行的證券。
5、雙方同意并確認,其只將對方提供的未公開重大信息用于與項目合作有
關之目的。雙方同意,乙方可將其從甲方獲得的未公開重大信息提供或披露給其
內部與項目有關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雇員和其為進行項目合作而聘請的
專業顧問,但在披露時應向此類人員說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質,并另行簽訂保密
協議。
6、經甲方要求,乙方應及時將甲方所提供的未公開重大信息的原件及復印
件歸還給甲方。
9
7、如接受方根據相關法律的要求,不得不披露該未公開重大信息,不應被
視為違約。
8、若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9、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
訴諸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10、本協議自協議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雙方接受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11、本協議未盡事項,并不當然免除雙方應承擔的法定保密義務。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河南通達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10
附件 5:
河南通達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活動備查登記表
填表時間: 填表人:
時間 地點 參與人 活動內容 備注
董事會秘書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11
資訊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