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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長假財經要聞聚焦:個人炒股匯期貨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證券日報)

財政部:

個人炒股匯期貨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下同)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通知同時明確,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所列四種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這四種情形分別是: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該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多徵稅款應從納稅人以後的應納稅額中抵減或予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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