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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林甸縣61億民生工程被部分民眾質疑敗家(圖)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在大慶溫泉果菜基地,蓋著防寒被的溫室大棚內沒有任何取暖設施,栽種的大蔥已經凍得發硬。本報記者 呂博雄攝

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目前正在全力打造一項“天字號項目”。該項目計劃投資61.3億元、規劃面積2456公頃,計劃建設2.4萬棟溫室大棚,預期產業格局年創效益50億元,吸納近6萬就業人員。當地政府將其定性為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的“民生工程”。

然而,當地部分群眾并不認可政府的“良苦用心”,他們甚至認為這一“天字號項目”是“敗家工程”——先期建設的“38棟實驗大棚”已經撂荒損壞,新建的兩處磚瓦窯未投產即馬上拆毀,用上百萬元的別墅當“種子商店”。一些人還質疑政府在該項目土地承包中二次獲利。

一項耗資巨大的“惠民”工程,官民為何會有如何迥異的解讀?


自去年年初開始,黑龍江省林甸縣的佘志全等19戶人家就成了上訪專業戶,在各級政府信訪辦都掛了名,甚至還向中央多個機關遞交過舉報信。

佘志全們實名舉報的是該縣的“天字號項目”。他們從當地長青林場承租的土地就是因該項目被收回。除了反映縣政府沒有給予他們認為應得的補償,他們還羅列大量數據,直斥該工程被當地民眾認為是“敗家工程”。

官方資料顯示,該項目名為大慶溫泉果菜基地,計劃投資61.3億元、規劃面積2456公頃,項目規劃建設溫室大棚24000棟,預期產業格局年創效益50億元,吸納各類就業人員近6萬。當地政府將其定性為產業結構調整的工程、菜籃子工程、民生工程。

一項“惠民”工程,如何在官在民卻有不同的解讀?

當地政府被質疑在土地承包上二次獲利

官方資料顯示,2009年冬季經過試驗之后,大慶溫泉果菜基地項目于2010年5月全面啟動。

2010年和2011年,佘志全等人先后接到承包合同終止通告。通告稱,由于土地規劃調整,為實施規劃進行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長青農場已發包的草原、林地和耕地等資源承包合同不再履行。該通告涉及佘志全等承包戶19戶,耕地和草原4萬多畝,養殖濕地3000多畝。

佘志全等表態支持縣委縣政府的大項目建設,同意終止合同,但希望能得到他們認為應得的補償,而政府方面則認為他們的要求無理,林甸縣一名副縣長在答復他們的上訪請求時明確表示,他們可以去法院起訴政府。

在佘志全們的頻繁上訪和政府不妥協的背景下,政府一方宣稱依法收回了長青林場發包去出去的國有土地,而上訪戶們卻出具照片證明他們在依法要求合理補償未果的情況下,縣政府強行搶占了他們的土地。

根據雙方提供的正式材料,政府聲稱他們依據的是《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而佘志全們通過律師草擬的申辯材料中提到,他們依據的是《物權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58條規定,對于此類情形,“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合理補償”,但并未提及補償標準。政府方面確實在《林甸縣長青林場依法終止土地承包合同補償方案》中提到,對承包戶所建的房屋、農業生產工程等不動產及林木進行了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公示,對一次性繳納承包費的承包戶將剩余承包費及利息予以返還。政府方面認為此即為“合理補償”。

而佘志全們援引《物權法》認為,補償應包含兩部分:一是直接投入;二是預期收益。佘志全們強調,土地承租之初,承包戶要對土地進行大量的投入,使土地熟化,而“合理補償”應當包含這些內容。

此外,佘志全們還認為政府并未照顧到承包者的利益,部分做法屬于“與民爭利”。

據了解,當地政府收回承包戶土地后,并未馬上全部用于項目建設。林甸縣關于該補償事項的說明中也提到,“暫不利用的土地進行臨時發包,為了照顧原承包戶,按照原承包合同面積的30%定向低價優先發包給原耕地承包戶;對優先原承包戶承包后剩余的土地,為避免閑置,剩余的暫不利用土地進行了公開競價發包。”

佘志全們認為,當地政府的“低價定向發包”和公開競價發包實際上是提價再承包,是當地政府在土地承包上的二次獲利。根據佘志全們提供的政府關于土地再承包的公告,土地承包價被定為每畝不低于70元,而19個承包戶之一的董立軍家的原承包合同上,約定地價是每畝45元。

史上最牛的“種子商店”

19個上訪戶并不能阻擋林甸“天字號項目”的快速建設。

林甸是國家級貧困縣,根據大慶網的報道,該縣2011年財政收入還不到3億元。2007年,在大慶市的人代會上,林甸縣某局領導遞交了“關于進一步加大對林甸縣國家級貧困縣扶持的建議”的代表建議,文中提到,林甸縣“連干部職工工資都保證不了”。

根據《黑龍江日報》的報道,在項目立項之初,時任林甸縣委書記崔瑩就確定了項目發展基調:“這個項目可行,但規模小了不行,要走產業化之路。”

據了解,該項目由龍江銀行牽頭融資18億元,“大干快上”帶動該項目快速開展。2010年當年,項目就完成溫室大棚3000余棟,2011年這個數字翻倍為6000棟。但2011年上半年,一張關于違法用地的罰單使項目建設多了其他的意味。

2011年5月31日,國家土地督察沈陽局在其官網上曝光了大慶溫泉果菜基地的違法用地情況,并處以812萬元的罰款。

該文稱,大慶溫泉果菜基地項目“以農業設施永久用房為名,在未辦理農轉用和供地手續的情況下,占用耕地4.5公頃建設了59棟單體別墅和道路。此外,為該果菜基地配套建設了兩座磚瓦窯、一個蓄水人工湖、一處變電所、兩處地熱井井房、兩處換熱站、一條110千瓦輸變電線路、一條三級公路和五處取土場,共計占地132.58公頃,全部為耕地”。

文章還稱,“建設國家明令禁止供地的別墅項目,其他配套設施也均為違法占地,違法地域集中且面積較大,當地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是一起典型以政府為主導的土地違法行為”。

對于違法用地,林甸縣委宣傳部出具的材料中也承認,由于當時大慶溫泉果菜基地被列入全省300件重點推進項目,建設施工時間緊,任務重,省委督辦室多次現場跟蹤督辦。當時為了趕工期,搶進度,按省、市要求迅速推進溫泉果菜基地建設,加之去年黑龍江省二輪土地規劃修編期間停止辦理土地審批手續,部分建設項目出現了未批先建的問題。而《土地管理法》規定占地超過35公頃應由國務院審批,國家發改委立項備案,而且必須是先批后建。

對于建設別墅項目,林甸縣辯稱,該地塊已劃為商業用地,所建房屋屬于商服用房,主要用途是經營棚室生產所需的種子、農膜等生產資料,并不是報道中所說的別墅。而據當地知情的老百姓透露,在去年8月份,開發商還為別墅售賣開出5000元一平米的價碼。一名在果菜基地打工的中年婦女介紹,現在開發商開出的優惠條件是“買別墅送大棚”。

從佘志全們的角度看,項目建設的“敗家”舉措很多。

當地一位居民調侃說,用上百萬元的別墅當“種子商店”,確實很奢侈,還能成為又一個“史上之最”!

而于2009年先期建設的“38棟實驗大棚”已經撂荒損壞,該塊地段目前已被圈起,準備建設溫泉新城的房產項目。林甸縣給出的答復是,實驗大棚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當地老百姓算了一筆賬,一棟大棚加上管理房每棟建造價35萬元,實驗成本僅大棚建設一塊就高達1330萬元。

據當地百姓反映,還有新建的兩處磚瓦窯未投產即馬上拆毀。此事也在林甸縣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中得到印證。

集中投產的大棚“是給領導參觀用的”

“建設第二個壽光,大棚全撂荒。”長青林場附近的老百姓中流傳這樣的一個順口溜。

按照林甸官方提供的數據,“截至目前,基地共建成棚室6000棟,有4000棟棚室已陸續投入生產”。

而近日記者隨從當地村民繞過路卡進入果菜基地發現,大部分大棚并未投入生產。沿基地道路很多蓋著防寒被的大棚,也并非想象那樣是為棚內種植作物保溫,記者連續走了幾棟大棚,發現棚內栽種的大蔥都已凍硬。

據一位李姓的基地打工者介紹,基地內實際投入生產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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