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倫:公告本公司接獲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言詞辯論開庭通知書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16日 2009-11-16 15:50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史正平(J-TH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NEVIS)CO.LTD.連帶保證人)法院名稱:臺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審重訴字第1231號2.事實發生日:98/11/1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聲請清償借款,標的金額共美金1,000,000元。將於民國98年12月14日下午2時50分開言詞辯論庭。4.處理過程:與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美金100萬元。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與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溝通協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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