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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鹼:澄清工商時報1/15日B5版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5

2.公司名稱:東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需求旺、東鹼EPS上看3元

7.發生緣由:工商時報1/15日B5版關於本公司EPS之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業績之報導非本公司提供,不予置評,

本公司財務資訊等數字均依規定詳細登載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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