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大同:說明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1-15 12:2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1/152.公司名稱:大同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外界預期.....全年EPS上看0.6元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報導內容係為媒體臆測,實際財務數字皆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韓國政府為活絡企業型租賃住宅,提供金融、稅制支援下一篇【個股信息】太平洋證券獲準開展私募基金綜合托管業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