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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科技:更正子公司明泰電子(香港)100年11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0/12/21

2.公司名稱:明泰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子公司明泰電子(香港)有限公司100年11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公告,

將組合式選擇權誤植於遠期契約類別。

6.因應措施:

(1)

100年11月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公告專區申報明泰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更正前:

遠期契約-未沖銷契約:

契約總金額422,800仟元、公平價值(815)仟元、

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813)仟元。

更正後:

遠期契約-未沖銷契約:

契約總金額60,400仟元、公平價值(218)仟元、

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217)仟元 。

組合式選擇權-賣出-未沖銷契約:

契約總金額362,400仟元、公平價值(597)仟元、

本年度認列未實現損益金額(596)仟元 。

(2)

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專區。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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