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9/05/072.公司名稱: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重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2.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議事內容案。4.通過審查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案。5.通過討論銀行融資額度申請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