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99年盈餘分配每仟股無償配股30.50股及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1166.7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2,166,653元以及董監酬勞6,649,996元.(2)若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轉換或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各股東分派之配股、配息率應隨時調整,擬授權董事會為該項必要之調整並全權處理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