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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經編非公開發行4,400萬股購買資產獲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董事會將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盡快辦理相關手續。
宏達經編(002144)6月9日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0年6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浙江宏達經編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宏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復》,主要內容為,核準公司向李宏、毛志林、馮敏、白寧、周躍綱、俞德芳合計發行4,400萬股股份購買相關資產。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核準文件要求和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相關事宜,并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盡快辦理相關手續。
(趙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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