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意停貸、抽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9 13:36
據銀監會網站9日消息,近日,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困難企業扭虧、轉型、發展、脫困的合力,銀監會發布了《關于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的目的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金融債權管理,維護經濟金融秩序,規範和做好債權人委員會相關工作,指導企業金融債務重組,幫扶困難企業走出困境,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通知》提出,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一緻行動,切實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持,不得?意停貸、抽貸;可通過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解困。
在實施金融債務重組上,開展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至少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企業發展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業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二是企業?品或服務有市場、發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組價值;三是企業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金融債務重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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