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違反採購法規 監院彈劾
鉅亨網新聞中心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貪汙遭收押並求處重刑,監察院也調查發現,黃季敏有逾越職權核定評審委員名單、出席採購評審會議主導招標程序等多項違反採購法規的行為,今天通過彈劾黃季敏。監委指出,監院是調查檢方還沒有展開偵查的案件,涉及其他貪汙嫌疑的部份,會將相關事證移送檢方偵辦。(李人岳報導)
監察院調查前消防署長黃季敏任內兩件「防救災緊急通訊系統整合建置計畫」相關採購案,發現黃季敏利用兼任行政院災防會副執行長的機會, 在93年和97年的相關採購案,刻意安排讓屬意的廠商得標,28日以11:2的票數通過彈劾黃季敏。參與調查的監委劉興善指出,黃季敏逾越職權核定評審委員名單、出席採購評審會議主導招標程序,更動招標內容的重大事項後又不重新招標,已經嚴重違反採購法規。劉興善說:『他已經超越一般勇於負責的程度,幾乎到達所有相關法規,好像對他不適用。』
監委趙榮耀指出,黃季敏經手的採購案件很多,從這兩個案件的調查過程可發現,黃季敏違法濫權、在關鍵時刻主導採購評選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八八風災時南部衛星防災通訊系統沒有發揮功能,可能也和採購瑕疵有關。
劉興善表示,黃季敏經手過1500多個案子,由於檢方已扣押可能涉案的相關案卷,監院可調到的案卷有限,這次只挑選2件檢方沒有介入的代表性案件展開調查,和檢方的偵辦沒有關係。監委指出,希望這項彈劾案可以讓機關首長與採購承辦人員知所警惕;至於黃季敏和相關官員涉及其他貪汙或犯罪的部份,會將相關事證移送檢方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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