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逃稅聲請釋憲 大法官:法規不違憲 要補稅罰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稅局先前認定大同公司逃避貨物稅法等相關法規,要求大同公司補稅、罰鍰五億三千多萬元。大同公司不服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六九八號解釋,宣告相關法規合憲,大同公司必須繳錢。
根據貨物稅法規定,販售彩色電視機要課徵百分之十三的貨物稅,但如果將這兩部份分開販售,就能躲開貨物稅。大同公司先前就是將組成彩色電視機的顯示器與電視調諧器分開販售給大賣場,藉以躲掉較高稅率,被國稅局認定逃稅因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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