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公告高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高力二,代碼:8996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99年06月30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00630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00630
發生緣由:依高力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該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後之翌日起至到期前四十天止,本公司普通股在櫃檯買賣之收盤價格連續 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 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若債券持有人於接獲「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三十日至前五日之間,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若以書面回覆者,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若債券持有人為上述之書面通知,則本公司將於該期間屆滿時,即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全部債券。(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99年05月31日至99年06月23日(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99年06月29日(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99年06月30日(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99年05月28日(六)、債券收回手續 (1)、已過戶之債券: 債權人應持全部之債券及原留印鑑於99年05月31日起至99年06月23日止親臨或郵寄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2)、未過戶之債券: 債權人應備妥債券、買進報告書、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於99年05月31日起至99年06月23日止親臨或郵寄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債券己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 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99年05月31日)起至屆滿日(99年06月23日)之前一營業日止、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2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
債券代碼:89962
票面利率: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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