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藥物制度遭遇“地區差”
鉅亨網新聞中心
基本藥物制度的落實遭遇“地區差”,由于各地方政府的財力差距,不同地區推進落實的速度差距比較明顯,醫藥企業受益市場擴容的程度也深淺不一。
據中國證券報1月13日報道,日前召開的2010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傳來消息,2010年基本藥物制度的落實范圍將在30%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爭取實現每個省6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該消息對受益基本藥物的醫藥企業來說,無疑是個利好,但仍存在兩大疑問:一是該目標能否如期實現;二是即使實現,由于不同地區的財力狀況參差不齊,醫藥企業受益市場擴容的程度也深淺不一。
表面看來,確定基本藥物年內實現60%覆蓋范圍的目標固然振奮人心,但2009年原計劃完成覆蓋30%比例的目標實際并未如期完成,被延期到2010年“兩會”前實現。目前大部分省份30%的試點區都沒有完全鋪開,而基本藥物只占總藥品市場的20%左右,而由于各地方政府的財力差距,不同地區推進落實的速度差距也比較明顯,因此,2010年實現60%的目標難度可想而知。
據了解,基本藥物制度的落實需要系列配套政策和補償機制。在各地基層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由于采取藥品銷售零差率,這些醫療機構的日常經營需要政府的財政支持。由于各地財力參差不齊,部分地區政策和經費落實不到位,保障機制也不健全,很大程度上導致基本藥物的覆蓋范圍受到限制。這直接影響基本藥物的需求量和供應量,當地受益基本藥物的醫藥企業也很難如期兌現銷量放大的預期。
不難發現,衛生部擬定于2010年前出臺的部分醫改配套文件再度延期,包括對基本藥物的采購、配送和使用等相關的指導意見以及基本藥物目錄的“擴展版”。各省政府將根據衛生部的政策“大方向”制定各省的招標、配送辦法。據了解,這些政策衛生部基本上都已經制定完畢,但遲遲未能出臺,一方面反映了利益主體之間的博弈,另一方面也體現了衛生部希望基本藥物的招標采購走地方率先試點的辦法,試圖在實踐之后再總結經驗制定原則。
與此同時,不少省份已經開始著手進行招標采購,同時陸續公布了各地的基本藥物目錄的“增補目錄”。從增補目錄就可以看出各地的差異:東部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增補目錄就比較多,如上海、江蘇、浙江增補的藥品劑型和規格均多達幾百種;而西部地區在基層醫療機構單純落實衛生部發布的307種基本藥物尚存在難度,更無力再進行增補。如此一來,各地的醫藥企業實際天然性地存在“貧富差距”。目前基本藥物制度的推行速度緩于預期,也使得醫藥企業對市場擴容帶來的利好釋放預期延后。
導致該現象的直接原因是地方的財力差異,而深層次原因則是基本藥物制度政策制定者和實施者并不統一,不能做到令行禁止。中央層面出臺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后,如何調動各地方的積極性充分落實?如何促進地方的補償政策如期到位?無疑成為當下擴大基本藥物覆蓋范圍的突破口;而在政策落實過程中采取補貼措施幫扶落后地區,也是基本藥物政策利民惠民的應有之義。
(王彥彥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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