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2.報導日期:99/11/103.報導內容:本公司負責人廖志銘、前董事廖陳瑞玉及前財務長陳秀吉等三人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提起公訴。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負責人尚未接獲起訴書,待收到相關文件後,本公司將另行發佈說明。(2)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