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 國家考試考生可申請閱卷複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0 13:07
記者林靖堂/綜合報導
國考生有福了!立法院今(20)日三讀通過《典試法》修正案,未來國家考試放榜後,考生除可複查成績外,也可申請閱覽試卷,但考生閱覽試卷不得有抄寫、複印、攝影、讀誦錄音或其他各種複製行為。
考選部長董保城曾表示,未來考生可看自己的考卷分數與老師評閱方式,如果不能接受,可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另外,閱卷委員知道應考人可申請閱卷,閱卷會較審慎,有助提升閱卷品質,這是創舉。
此外《典試法》原規定,考生若作弊違規,應依規定扣考或扣分,三讀修正後違規舞弊則改為依規定扣考、扣分或不計分,如涉及刑事責任,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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