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眾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赴大陸投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發生日期:99/05/14
2.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及投資內容:
1.事實發生日:2010/05/1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及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預計不超過美金400萬元(含)
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不適用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不適用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不適用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
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不適用
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
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
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不適用
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
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
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
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美金肆佰萬元(含)以下之額度內全權處理
28.經紀人:不適用
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為開拓大陸及海外市場、拓展公司業務
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其他鞥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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