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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CDO詐欺訴訟案 證交會宣布達成5.5億美元和解協議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周四(15日)宣布,已和華爾街主要投資銀行高盛 (Goldman Sachs Group Inc.)(GS-US)達成 5.5億美元協議,就先前債權擔保憑證(CDO)交易詐欺的訴訟達成和解。

美國證交會在4月起訴高盛,在出售CDO 投資組合「Abacus 2007-AC1」時,對投資人隱瞞對沖基金Paulson & Co同時參與操盤一事,進而由放空獲利。


本次證交會對高盛的高額罰款創下華爾街業界紀錄,高盛也承認,在銷售該次級房屋抵押債券產品時,公司資料確實不齊全。

高盛回應該控訴的最後期限在下周一,公司原本雖然否認證交會的控訴,但不斷受到股東施壓,促其和證交會盡速達成和解協議。

協議文件歸檔於紐約法庭,內容包含高盛的聲明紀錄:「高盛在推行投資工具時,不應錯將該CDO交易稱為『由管理公司ACA Management LLC挑選』,然而同時未透露Paulson加入交易之事。Paulson的經濟利益和CDO投資者相反,在銷售產品時未盡告知之責,對此高盛深感遺憾。」

證交會執法處(Division of Enforcement)主管Robert Khuzami指出:「本次訴訟對華爾街機構來說是項嚴厲教訓,告訴他們產品不應過於複雜,且不得混淆投資人視聽,若企業違反基本的誠實公平交易原則,將付出沉重代價。」

除了投資組合Abacus之外,證交會也正審查高盛其他CDO相關產品的交易,然而未明示調查進度內容。

參議院小組在4月的報告內容中,表示高盛另有三項CDO產品存在利益衝突問題,分別是「Hudson Mezzanine 2006-1」、「Anderson Mezzanine Funding 2007-1」以及「Timberwolf I」。

證交會作出此重大宣布後,高盛股價周四收盤大漲4.43% 至 145.2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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