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暉:本公司監察人持股低於當選時持股數二分之一自然解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15 09:30
第二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99/12/1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育業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因辦理過額配售,監察人轉讓持股逾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ㄧ自然解任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098/06/16~101/06/15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