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必琪:澄清媒體報導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1
2.公司名稱:佳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
6.報導內容:佳必琪高頻線纜獲美大單營運看俏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輸入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資訊之說明:
有關報導本公司相關營運,純屬媒體善意報導,有關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之資訊應以本公
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準,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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