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出售模組生產線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4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20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模組生產線
3.交易價格:不低於新台幣3,6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與公司關係:母公司
6.預計讓與損益:讓與損失預計最多為新台幣3,628仟元
7.鑑價機構及價格: 鑑價機構 - 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價格 - 新台幣39,628,000元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重大差異原因 - 無,
會計師意見 - 尚屬合理
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資產金額為新台
幣39,628,000元,占固定資產淨額比例為19.19%,占資產總額比例為0.87%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鑒於本公司目前模組生產線年產能僅為60MW,
無法達到規模經濟,另該模組生產線原本就以承接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日光)之代工訂單,且該模組生產線業已通過新日
光日本客戶之認證,再加上本公司近年來已將業務重心逐漸轉往獲利較
為穩定之太陽能系統業務,故擬出售模組生產線予關係人新日光。
12.決策過程: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九日第二屆第二十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出售模組生產線,另民國一○四年一月二十日之一○四年第一次股東臨時
會決議通過出售模組生產線。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出售模組生產線之資產減損金額約為
新台幣29,019仟元,將認列於民國103年第四季財務報表,對本公司
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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