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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浙江省高院對吳英集資詐騙案維持死刑判決

鉅亨網新聞中心


徐雯 發自浙江

新浪財經訊 1月18日消息,今日下午,備受矚目的億萬富婆金華吳英案二審終于有了結果。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


吳英二審被判死刑

今日下午,浙江省高院認定,吳英非法集資7.73395億元,實際集資詐騙3.84265億元,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維持原判。

2009年12月18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曾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吳英案的二審時間為去年的4月7日,距今已經過去了9個多月,早已過了判決時間,結果卻遲遲未公布。

今日,浙江省高院原本的宣判時間為下午15:30分,由于辯護律師倉促間趕來因此時間推遲到16:30分才開始。

吳英的辯護律師告訴新浪財經,法院昨天下午才臨時通知讓律師趕往金華,但並未告知具體何事,導致律師無法按時到達。而今天金華中院布告欄所貼的開庭通知被貼到一張毫不起眼的“紙片”上。

二審吳英曾當庭承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吳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

一審被判處死刑後,吳英一度心如死灰。但隨後在2010年1月,吳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2011年4月7日下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金華市中院開庭二審。吳英的辯護律師二審為吳英做無罪辯護。當時,吳英當庭認罪,承認此前東陽市檢察院對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公訴。

當時二審結束後,吳英的辯護律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雁峰告訴新浪財經,由于案件重大複雜,具體的二審結果需要經過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擇日宣判,但吳英當時當庭認罪的行為並不會對高院的裁決有重要影響。

二審開庭之後,2011年8月,吳英在獄中又另外檢舉了7名官員,希望自己的行動能夠為自己爭取更多希望。

吳英案焦點在于募集資金用途

為何吳英的案子引起如此大的關注?除了涉及的金額,其中的焦點是對吳英所募集資金的去向和使用用途的判定。

這其中,法院不僅對量刑的輕重有很大爭議,最重要的是,罪名本身、案件性質也存在很大的爭議。吳英到底是構成非法吸收存款罪,集資詐騙還是僅因民間借貸引發的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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