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新北市買寵物前先上2小時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2-22 00:58
為避免許多人因一時衝動購買寵物後又棄養,衍生出流浪動物的問題,新北市政府擬議訂定「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飼主於購買寵物前,必須先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講習課程」。新北市農業局表示,目前條例草案已送法規會審議和市議會審查,順利的話將可於今年下半年正式上路,並創全國先例。
新北市擬議規範飼主於購買寵物前,應先接受生命教育講習課程。
另外,針對棄養或虐待寵物的飼主,一旦被動物保護警官查處,除了公布姓名、接受2小時「生命教育講習課程」外,還可處最高3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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