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蹤金融業資金流向 美國政府提議擴大管理規則
鉅亨網編譯郭照青 綜合外電
歐巴馬政府提議,銀行必須對所有電子轉移資金出入美國記錄,提交報告,擴大金融機構的反恐要求。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CEN)官員周一說,新的規定將能提升他們追蹤恐怖份子資金來源的能力。
目前,銀行僅需針對高於1萬美元的現金轉帳,提出報告。他們也必須對所有高於3000美元的電子轉帳出入美國的帳目保留記錄,若一旦被要求,必須將這些資訊提供給執法官員。
FCEN部門主管Freis說,擴大報告的規定,好處多多,業者增加的成本僅屬溫和。
「這項規定將大大幫助執法官員偵查跨國組織犯罪,多國販毒集團,恐怖份子資金及國際逃稅案件,」Freis在發布的聲明中說。
這項提議的擴大報告規定,將至2012年方始生效。
美國銀行在發布的聲明中說,將分析這項提議的規定,決定對銀行與客戶的衝擊。
批評者聲稱,要求銀行報告所有涉及外國存款人的資金轉帳,標識著政府大舉擴張介入私人資料。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