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超三年開發周期出讓土地須調方案重新出讓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7日表示,省(區、市)國土部門對市、縣發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綁出讓、超用地規模、“毛地”出讓、超三年開發周期出讓土地的,要責令立即撤銷公告,調整出讓方案重新出讓。
據中國證券報9月28日報道,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7日表示,國土部和住建部將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設的年度計劃,加強對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設的監管。對于因企業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必須依法堅決查處。對政府及部門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聯合限期查辦。
為加強對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設的監管,該負責人強調,省(區、市)國土部門要加強對住房用地出讓公告和合同約定內容的適時監管,對市、縣發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綁出讓、超用地規模、“毛地”出讓、超三年開發周期出讓土地的,要責令立即撤銷公告,調整出讓方案重新出讓。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時,住建部門要會同國土部門對開發企業及建設項目履行用地合同約定的各類條件及承諾情況進行核查。
國土部與住建部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對于這是否意味著房地產調控的加碼,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國發10號文件”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但房地產用地供應開發建設管理中需要國土部門與住建部門密切配合的環節較多,兩部門發揮政策聯動作用十分必要。
(杜琰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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