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紡: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新光資產管理(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3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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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3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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