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99/07/262.函請補正期限:99/07/263.補正內容:補正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9頁分析比較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佔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給付酬金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之標題及其內容。4.因應措施:1、發佈重大訊息2、年報資料補正後重新上傳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