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24,284,641元 (每股分配現金股息0.19元,
即每仟股配發190元),將提出於99年股東常會討論。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前項擬發放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再行訂定配發基準
日辦理發放。
(2)擬配發之員工現金紅利為1,144,975元、股票紅利0元;董監事酬
勞金額1,144,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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