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申請終止股票櫃檯買賣案及停止公開發行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2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股東會
2.決議日期:105/02/16
3.董事及監察人承諾收購公司股票起始日期:終止櫃檯買賣基準日
(暫訂2016 年3 月24 日)
4.前開收購價格之計算方式: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申請終止有價證券
櫃檯買賣處理程序(下稱「有價證券終止櫃檯買賣處理程序規定」),
收購價格不得低於股東會決議日或董事會決議日前一個月股票收盤價之
簡單算術平均數之孰高者,並不得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
核閱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本次股東會決議日前一個月
(2016年1月16日至2016年2月15日)及2015年12月25日董事會決議日
前一個月(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24日)股票收盤價之簡單
算術平均數分別為新台幣(下同)86.93元及67.25元,本公司最近期
經會計師核閱之2015年第三季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41.17元,
本次收購價格為88.7元。
5.前開收購期限: 終止股票上櫃買賣日起五十日
6.寄發董事會或股東會開會通知日前一日止,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
職 位 姓 名 持有股數 佔股份總數%
董事長 高田典明 0 0
董事長 細谷繁 0 0
董事 荻原外志仁 11,191,000 35.17
董事 長谷川義晃 0 0
獨立董事 施宣輝 0 0
獨立董事 盧良佐 0 0
監察人 柴田正 0 0
監察人 辰巳英城 0 0
監察人 張中秋 0 0
7.前開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如上表所示
8.各董事、監察人個別收購比率:
日本企業ASH Co., Ltd.業於2016 年1 月29 日及2016年2月15日
分別出具承諾書,承諾將100%履行收購公司已發行股份
(包含中華民國證券市場之投資股份,下同)責任。同時,
依有價證券終止櫃檯買賣處理程序規定,於董事會對本申請終止
議案提交股東會討論表示同意之本公司董事荻原外志仁、細谷繁及
長谷川義晃亦於2016 年1 月29 日及2016年2月15日分別出具承諾書,
承諾就收購本公司股份負連帶責任。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就本公司終止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公開發行事宜,
股東臨時會已授權代表董事細谷繁全權處理之。
(2)未於前開收購期間應賣之股東,ASH將來可能依日本公司法上之強制股份
讓與請求權收購其持有之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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