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臺灣金控: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法遵長由臺灣銀行法遵長蔡宗榮兼代。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1-23 13:59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1/22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104年1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知單。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台灣店頭市場三大法人近3日買賣超張數前20名下一篇歐版QE終于來了 歐美再下一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