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雅新:臺灣高等法院駁回遠東商銀就士林地方法院對本公司終止重整裁定所提起之再抗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5-28 15:54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99/05/272.發生緣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合議庭於99年2月3日裁定,駁回本公司及債權銀行對該法院終止本公司重整之裁定所提起之抗告,遠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99年3月25日對該裁定提起再抗告,本公司於99年5月27日接獲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其主文為「再抗告駁回」。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下一篇亞昕開發:亞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