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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聯通的“艱難決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受黃牛黨搶購倒賣iPhone4的影響,聯通iPhone4自12月1日起將實現機卡匹配。對此,互聯網上有評論說,聯通的新舉措,其傷害效果對消費者來說堪比3Q大戰。

據金融時報11月29日報道,受黃牛黨搶購倒賣iPhone4的影響,中國聯通日前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自12月1日起,聯通iPhone4將實現機卡匹配,如果發現合約計劃中的手機和SIM卡未進行捆綁使用,中國聯通有權“對客戶號碼作停機處理、對iPhone終端進行鎖定”。


也就是說,在實行機卡匹配后,聯通的新合約用戶如果將SIM卡棄置不用,而換上其他運營商的SIM卡的話,將可能會蒙受經濟損失,有機也有可能變成“磚頭”。對此,互聯網上有評論說,聯通的新舉措,其傷害效果對消費者來說堪比3Q大戰。

關于機卡匹配的問題,早在聯通與蘋果簽約之初就有很多猜測,但聯通顧忌到市場反映,始終忍之不發。而現在終于忍不住,是由于套機率實在是太高。據說,在有的省份套機率甚至達到30%以上。為了拉攏消費者加入其網絡,聯通推出了條件優厚的合約計劃,在其中幾款套餐合約里,幾乎相當于白送iPhone4手機。而精明的黃牛黨則從拆包倒賣中獲取暴利。在微博上流傳著據說賺錢最容易的聯通3G套餐倒賣計劃:在聯通預付簽約購買一部iPhone4為5,880元,聯通贈送5,880元話費,把iPhone4以6,000元價格賣掉,然后再把包含套餐手機卡以1,000元低價拋售,一部機分拆下來,就能賺上1,000元左右。

在表面上看,拆包倒賣使黃牛和消費者雙方受益,受損的只有聯通。但這一惡果,卻恰恰又是聯通自己對iPhone4手機的壟斷銷售造成的。消費者之所以追捧黃牛倒賣的iPhone4手機,是因為市場上正規銷售的iPhone4裸機幾乎永遠處于缺貨狀態,而聯通又堅稱在中國的運營商中,只有聯通及聯通授權的渠道在內地銷售iPhone4及其合約計劃才是合法的。在裸機無貨、聯通壟斷的情況下,那些不想更換手機號碼的消費者只能寄望于使用從境外帶回來的iPhone4手機,而海關最近嚴格征稅的措施又增加了“水貨”入境的成本,這些因素,都推高了黃牛套機的積極性。

當然,這其中中移動的趁機“起哄”也不能不提,中移動不但大規模向想拿iPhone4上移動網絡的用戶提供剪卡服務,據說有的營業廳還直接賣iPhone4的拆包裸機,前提是必須購買移動的話費套餐。

由iPhone4引起的這番市場亂象,追根揭底還要歸因于聯通與蘋果合作推出的資費套餐搭售iPhone4業務,再加上正在施行的強制機卡匹配政策,這些實際上已經很有違反《反壟斷法》的嫌疑。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在交易時,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作為在電信運營商中對iPhone4實行壟斷銷售者,聯通強迫消費者只能入網且機卡匹配才能獲得與iPhone4手機相關的合約,這種排他性銷售方式已經涉嫌“搭售”。

當然,中國的《反壟斷法》剛推出沒幾年,還沒有相應的詳細司法解釋,但不妨參照美國的判定標準來研究一下。在美國,只要同時符合以下四項條件,法庭就可以根據“本身原則”為搭售定罪:(1)有兩種商品或服務牽涉在內;(2)顧客能否購買其中一種,取決于他是否購買了另一種;(3)賣家對其中的捆綁商品擁有市場壟斷地位,以致在被捆綁商品的市場能施以限制貿易的影響;(4)被捆綁商品在跨州市場上受到的影響并非微不足道。之所以形成上述規定,是因為立法者認為,商人運用捆綁銷售策略,可以把他們在“捆綁商品”市場的壟斷力,撬動或擴展到“被捆綁商品”的市場上去。

仔細對照的話,聯通和蘋果大概差不多能對號入座了,聯通似乎確實是在運用其在對iPhone4手機市場和Wcdma網絡的實際壟斷力,把客戶撬動到其3G網絡上去。

類似可被質疑的運營商捆綁銷售行為,還有開通寬帶必須捆綁安裝固定電話的業務。

2007年,蘋果在德國與T-Mobile公司合作獨家銷售鎖定上套餐的iPhone手機,結果被其競爭對手沃達豐告上德國地方法院,罪名是T-Mobile的iPhone捆綁銷售協議涉嫌不公平競爭,因為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將造成其他運營商的客戶流失,沃達豐德國公司向法院申請禁止T-Mobile銷售鎖定網絡的iPhone,并很快獲得德國地方法院的支持,最終T-Mobile不得不在捆綁銷售iPhone的同時也放開銷售未捆綁、未鎖定的iPhone裸機。

在美國,捆綁銷售也是電信企業慣用的營銷手段,但很多企業一般小心翼翼地把業務限制在法律許可范圍之內,譬如他們很少會將競爭性業務與壟斷性業務進行捆綁銷售。盡管如此,蘋果以及AT&T移動通信部門仍有可能共同面臨違反壟斷法例的集體訴訟。美國議會和政府都有對AT&T與蘋果的獨家合作提出質疑的聲音。一位聯邦法官稱蘋果與AT&T達成的合作協議損害了市場競爭,并導致市場價格上升。或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市場盛傳蘋果公司將在明年1月底終止AT&T的iPhone手機獨家銷售權,另一家運營商Verizon(韋里孫)將獲準依賴其網絡銷售Verizon版iPhone手機。據外媒體報道,AT&T公司在上個季度賣出了創紀錄的520萬部iPhone手機。

讓不少人覺得聯通很無辜的是它巨大的競爭對手中國移動的存在,從用戶數量上來說,中移動是聯通的3倍多。但問題是,由中移動的壟斷并不能反推出聯通的不壟斷,中國存在三家國有電信壟斷企業,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當然,目前來看,聯通是否真的涉嫌違反《反壟斷法》還有待爭議,但問題是,不論其“搭售”是否成立,在中國,電信運營商的這類“涉嫌”基本上沒人管。市場上雖然只有三家電信寡頭企業在競爭,卻競爭得相當無序,在較高層面上,他們或許存在默契,但在市場底層卻幾乎是你死我活,而且,往往拿消費者利益當人質,情形類似于不久前發生在互聯網領域的3Q戰爭,比如,在眼下這場移動和聯通的惡戰中,不但很多消費者被逼得不得不私自把SIM卡剪小(聯通iPhone 4手機不兼容一般的手機卡),據說有人還收到運營商發來的這樣的短信:“iPhone 4裝上移動卡,無疑當今一大傻。奔馳開上機耕道,牛糞上面綴鮮花。寶馬配上騾子鞍,貂蟬睡上老朽榻。勸您珍惜蘋果機,勿把至尊來糟蹋”。

消費者何其無辜,花錢購買了服務,還被譏諷為“當今一大傻”,這充分顯示出中國電信消費者孤立無助的現實處境,也顯示出電信監管部門的失職。在聯通與移動的戰爭中,他們并非無力救消費者出水火,比如,監管部門完全可以加快“帶號轉網”政策的推行,使消費者有權攜帶號碼在不同運營商之間自由選擇,這樣,所謂剪卡,所謂拆機都自然地煙消云散。但中國的電信監管部門顯然不愿承擔這種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義務,它們更多的責任在于協調三大電信企業的利益平衡,所以,它們一方面容忍聯通利用搭售撬取移動用戶,另一方面又放緩“帶號轉網”的步伐,限制用戶從移動的TD網絡轉向聯通的W網。

事實上,對于中國消費者來說,強制機卡匹配這類事情可能造成的傷害甚至往往不值一提,因為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比這嚴重得多的例子,比如最近坊間熱議的“iPhone偷跑流量”問題,前段時間媒體報道的手機“吸費后門”事件,幾年前曾經猖獗一時的“短信聯盟”問題,都導致消費者蒙受了不小的經濟損失,相關運營商也多難辭其咎,但基本上是只見改正而不見賠償。可與之相較的是,10月份,美國最大電信運營商Verizon(韋里孫)剛剛許諾向1500萬美國手機用戶支付可能高達9000萬美元的補償金,因為它之前曾經因為類似手機吸費的問題多收這些用戶的數據流量費和上網費。

Verizon之所以向消費者低頭有兩個原因,其一是美國集體訴訟制度比較發達,如果與消費者真打官司輸了,賠償額要遠超9000萬美元;其二是有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執法局這樣的權威主管部門一直在替消費者向Verizon施加壓力。而在中國,這兩點都是弱項,中國的《民事訴訟法》中雖然規定有代表人訴訟制度,但近十幾年罕有成功訴訟案例。至于中國的電信主管部門,更是跟治下壟斷企業息息相關,像大多數國企跟主管部門的關系一樣,雙方的高層主管經常會互相調任,他們知己知彼。

(尹薇薇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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