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舜電子:建舜電子製造(股)公司98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新股上櫃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櫃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九十八度第二次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月5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68988號函核准在案。
二、前項發行新股10,000,000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99年3月16日起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本公司預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以普通股股票於99年4月9日上櫃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於同日終止上櫃買賣。
三、茲將增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上櫃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之。
(六)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92999】,【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四、本次現金增資新股股票,訂於99年4月9日(星期五)發放並上櫃,另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於同日終止上櫃買賣。
五、原已同意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帳簿劃撥之股東,增資新股於繳納憑證上櫃日(99年3月16日)即撥入貴股東本人之集保帳戶,股東不須辦理領取及換發手續,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99年4月9日自動辦理股款繳納憑證轉換普通股手續。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99年3月16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再向股務代理人大華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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