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揚: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新股上興櫃買賣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2 10:13
壹、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913,555,1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91,355,51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20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奉經濟部於民國104年8月28日經授中字第1043367496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4年9月9日證櫃審字第1040025916號函核准換發股票。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實收資本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次減資新台幣913,555,100元整,銷除股數91,355,510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3,466,270元。
(2)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223.84股(即每仟股減少776.16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數捨去),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叁、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0月2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4年10月5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0月6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4年10月7日起至104年10月15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4年10月11日。
(6)新股票預計上興櫃日期:民國104年10月16日。自新股票上興櫃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肆、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換發日(民國104年10月16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及減資換發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興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伍、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陸、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