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2010〉台灣財經新制看清楚 包你荷包「福虎生豐」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渡過了2009年「牛轉乾坤」的一年,迎向充滿「希旺」的2010年,各企業、投資人新年新希望不外乎金銀財寶、荷包滿盈,賺大錢也要省小錢,元旦起上路的財經新制,更要看清楚、記明白,在新的一年「福虎生豐」。
※《元月 1日》停止磁條金融卡跨行轉帳及繳稅交易
原金融機構因應少數磁條金融卡交易,必須保留原磁條金融卡系統運作,亦需同時維運晶片金融卡系統,增加維護及人力成本,不符經濟效益;且目前晶片金融卡使用上之安全性遠高於磁條金融卡,因此,金管會規定元旦起停止磁條金融卡跨行轉帳及繳稅交易。
※《元月 1日》票券金融業資本適足率申報期間改為每季申報
藉由推動資本適足性管理相關措施,鼓勵票券金融公司強化風險控管作業,促進票券金融公司持續改善風險管理,並提升競爭力,因此實施作業風險計提資本及修正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資本計提方式,且申報期間由「每半年」改為「按季」申報資本適足率。
※《元月 1日》增加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進修時數
為強化內部稽核人員專業技能,提升稽核品質,2010年起,將增加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進修時數,初任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自擔任稽核工作之日起半年內須進修18小時,在職內部稽核人員每年須進修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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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1日》實施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為使保險業執行風險管理制度時,有明確與整合性之規定可遵循,使保險業之經營更趨穩健,2010年起,將實施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元月 1日》施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獨立會計第二階段
為落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獨立會計及專款專用之經營原則,加強帳務明確化,使保險人辦理本保險會計帳務作業有一致性作法,並確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產,金管會表示,考量利率環境變化,2010年起,施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獨立會計第二階段,也就是予以適度放寬本保險特別準備金之資金運用,同時對非屬特別準備金之資金運用明確規範。
※《元月 1日》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稅
2010年起,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稅,後年報稅適用,但海外所得100萬元以上、且年所得(包括海外所得)超過600萬元,應一併計算基本稅額,但不一定繳納基本稅額,仍須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才須繳納基本稅額。
※《元月 1日》投資型保單所得課稅
投資型保單產生的投資獲利所得,2010年開始也將併入當年度所得課稅。財政部強調,不會溯及既往,只有明年新買的保單才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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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1日》員工分紅配股所得改按實價課稅
員工分紅配股所得目前按面額10元課稅,2010年起,改按實價課稅,並以時價計算員工薪資所得。
※《元月 1日》節約用水!水費折扣獎勵方案
為鼓勵民眾節約用水,經濟部水利署元旦起推出「水費折扣獎勵方案」,只要民眾1-6月的每期用水度數比去年同期節省,水費就有打折。凡每期( 2個月)用水度數比前一年同期少15%(含)以下、15-30%(含)、30%以上,該期水費就可分別打 9.5折、 9折與 8.5折優惠,相當每戶平均可省10元、20元與30元,折扣會從下期水費單中扣掉。
※《元月 1日》新浮動公式 油價各自計算
浮動油價公式檢討出爐,新公式2010年元旦上路,唯一改變的就是最低價不再以92無鉛汽油爲指標,而是改爲92、95、98無鉛汽油與柴油各自計算漲幅。
※《元月 2日》健全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財務及業務之經營
為落實投信事業之差異化管理,投信業依規定應申報之財務報告有每股淨值低於面額情事時,金管會除得命其限期改善、限制其募集投信基金外,並得依其每股淨值有無低於面額 1/2,分別給與一年改善期或立即限制該事業私募投信基金。
※《元月 5日》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改為通案規定
金管會對庫藏股轉讓予員工與員工認股權憑證,為採一致性管理,元月 5日起,庫藏股轉讓予員工,由逐案申請改為通案規定,藉以簡化公司轉讓作業流程,公司在收足股款後,逕向集保公司申請轉讓,可爭取時效,以降低員工受讓股份價格變動之風險。金管會強調,公司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開揭露庫藏股轉讓予員工相關資訊,以利股東即時瞭解,強化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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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6日》兩岸金融MOU生效
台灣金管會和中國大陸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簽署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元月16日生效,台灣在大陸設立的辦事處將可以升格為分行;此外,大陸銀行也可申請在台灣設立分行,大陸居民可在台灣開立人民幣存款帳戶。同時,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的QDII規模高達300億美元,理論上都可來台投資股票及債券市場,但為免衝擊台股,因此將對QDII投資台股訂定「總量管制」,所帶動的「資金行情」仍然可期。
※《 2月 1日》TDR溢價逾80%將列異常交易
2009年共 10檔台灣存託憑證(TDR)掛牌,蜜月行情狂飆,兇猛吸金高達300億元,不過TDR過「火」,也引來質疑聲浪,證交所2010年 2月 1日起,將對 TDR再祭出鐵腕措施,未來TDR若有與原股溢(折)價差逾80%,將視為股價波動異常,不能取得股票信用交易資格。
※《上半年》隨電費開徵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能源局預告「再生能源電能躉購價格」,「隨電費開徵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將於2010年上半年上路,第 1年經計算約要附加0.4%,平均每戶每月約增 3.5元電費,一年多42元,10年後每月增加到23.3元,每年多 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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