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正隆:公告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14萬元事宜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2009-10-07 17:31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6款1.事實發生日:98/10/072.發生緣由:本公司竹北廠流水排放之生化需氧量檢測未符合標準,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3.處理過程:儘速改善及加強流水排放控制方法,以符合排放標準。4.預計可能損失:無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人員培訓,持續改善以符合法令規定。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台灣集中市場公告注意交易資訊下一篇巨大機械: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98年10月8、9日於新加坡/香港舉辦之『Non Tech Corporate Day』。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