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兩岸"兩會"模式 香港成立"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2010-04-01 08:05
港府與台灣商討多時,決定仿效「海協會」與「海基會」的模式進行合作。特區政府昨日宣布成立「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的半官方組織,由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出任榮譽主席、行會成員李業廣擔任主席,來自不同政府及半官方機構的 14 名官員,亦獲委為協進會的副主席及理事,以理事身分與台灣對口單位「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全方位推動合作。
「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成立的同時,香港工商界也組成了「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由香港商人李大壯出任主席。
《星島日報》報導,「協進會」將以有限公司形式運作,擁有法人地位。曾俊華昨宣布,經特區政府授權下,「協進會」可與台灣的對口單位,即是將成立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策進會) 就個別公共政策事宜商談,雙方更可簽訂合作備忘錄,政府將在數月內根據公司條例規定,成立協進會。而「兩會」亦會在數月內召開首次會議。
曾俊華提到,自己希望在今年內以「協進會」榮譽主席的身分,率領「協進會」與香港商貿代表團到台灣訪問和出席會議。據悉,政制及內務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已積極與台灣方面商談雙邊合作,一有成果,曾俊華便能赴台。特首曾蔭權亦希望能盡快出訪台灣,但仍須等候適當時機。
3 名曾赴台訪問的局長都會成為「協進會」的副主席, 6 個政策局的副局長與常任秘書長、金管局、貿發局及旅發局的高層都是協進會的幹事;涉及的官員範圍之廣,規格之高,以往甚為罕見。協進會常務副主席林瑞麟解釋,政府選擇以有限公司成立協進會,是因為協進會能以法人地位,在日後舉辦雙邊會議、座談會,而政府官員亦會以理事身分與台灣方面商討公共政策事宜。
至於協進會在獲得政府授權簽署合作備忘錄前,有否解決兩岸政治敏感字眼問題,林瑞麟稱如何簽訂合作協議「已經不是問題」,因為「兩會」成立後,已給與雙方足夠彈性來處理不同情況。
據了解,香港與台灣成立「協進會」與「策進會」,是倒模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的交流模式,「兩會」雖是非官方平台,但會有兩地政府官方的全力支持,協進會亦會由香港貿易發展局這官方資助機構擔任秘書處,所以能直接加強兩地交流。據悉,現在香港與台灣的航空協議是由港龍航空及中華航空自行協商,但「兩會」成立後,就能由兩地政府直接協作,雙方政府亦可以就稅務,如雙重徵稅;航運、醫療通報等問題直接商討。
企業層面方面,香港工商界與在港台商亦組成了「香港--台灣商貿合作委員會」,與「策進會」之下的「經濟合作委員會」作對口單位,特首已委任了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商人李大壯出任該委員會主席,李大壯亦會同時出任「協進會」副主席,曾俊華指這樣可以令「協進會」與「港台商貿合作委員會」的工作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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