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聚:補充說明本公司103年9月23日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7 15:02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灣聚合化學品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貳拾億元整,分為甲券及
乙券二種。甲券發行金額為壹拾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壹拾億整元。
4.每張面額: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壹種。
5.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五年期,自民國一○四年二月十二日起至民國一○九年
二月十二日到期;乙券發行期間為七年期,自民國一○四年二月十二日起至民國
一一一年二月十二日到期。
7.發行利率:甲券為固定年利率1.55%;乙券為固定年利率1.9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為支應資本支出,償還到期公司債及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公司。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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