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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宜前任董事葛峰的股票賬戶出現其代理人以18.70元/股均價賣出公司股票10.5萬股的情況,公司處以其10萬元的罰款,并已不再選聘其擔任公司董事。
新海宜(002089)7月2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原定于2010年3月31日披露2009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公告,由于公司各項工作的需要,2010年1月11日公司董事會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將2009年年報披露日期變更至2010年2月2日。
公司前任董事葛峰的股票賬戶一直由其代理人管理,由于之前一直在外出差,忙于公司業務招標事宜,沒有及時通知代理人關于公司年報披露日期變更的情況,其代理人于2010年1月13日以18.70元/股均價賣出公司股票105,000股。
獲悉該情況后,公司與葛峰進行核實確認,決定對其進行記大過處分,撤去其業務經理職務,并處以10萬元的罰款,并在2010年3月份的換屆選舉中已不再選聘其擔任公司董事。
(張笑蕾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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