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岩:修正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14 13:57
壹、本公司於一O四年十月八日經第五屆第四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下:
一、本公司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4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9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891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及第二八一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I501010產品設計業。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三、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已發行普通股17,086,98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70,869,88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東光路192號10樓之1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至五人,監察人一至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設立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第六次修正於一O四年六月三十日。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計發行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面額發行。
3、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即每仟股認購210.68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購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4、增資後新股權利義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九、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東新竹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十、委託存儲專戶行庫: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增資股票相關時程:
1、增資認股基準日:民國104年11月1日。
2、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4年11月6日起至104年11月10日止。
3、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4年11月12日~104年11月12日。
4、最後過戶日:104年10月27日。
5、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4年10月28日~104年11月1日。
十三、本次發行增資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將另行通知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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